目的
本計劃主要是在每年12月,向有需要的清貧長者,提供禦寒物品。
服務對象
有禦寒物品需要的清貧長者(有長期病患者,優先處理)
申請條件
1.申請人必須為65歲或以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
2.申請人為綜援受助者或依靠長者生活津貼為生的長者
3.申請人為獨居或兩老同住的長者家庭
4.申請人缺乏親友支援
申請方法
申請需透過任何各區長者中心或家庭服務中心、醫院醫務社工部、或立法會議員辦事處作出轉介或推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