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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器贈長者計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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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的 為曾受到家庭暴力傷害,獲得公共房屋特別編配的受害長者,提供基本電器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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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對象 1.曾受到家庭暴力傷害的清貧長者 2.有經濟困難的清貧長者 申請條件 1.申請人必須為65歲或以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 2.申請人為綜援受助者長者 3.申請人為獨居或兩老同住的長者家庭 4.申請人缺乏親友支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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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器類別 電視機、雪櫃、洗衣機、電風扇、電暖風機、電磁爐、電飯煲、電水壺、收音機、電話、電熱水爐等。 *如有特別電器需要,可與本會人員另作商議 申請方法 申請需透過任何各區長者中心或綜合家庭服務中心作出轉介或推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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