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的
為有經濟困難的長者、護老者;及喪親家人,提供殮葬費用(死亡證、棺木、壽衣、火葬、宗教用品等)的支援。
服務對象
1.亡者生前為依靠綜援;或長者生活津貼為生的清貧長者
2.亡者生前為被家人遺棄的長者
申請條件
1.申請人必須為亡者的家人、親戚;或負責社工
2.申請人為綜援受助者民(社工申請除外)
3.申請人沒有經濟能力支付亡者的殮葬費用
4.申請人缺乏親友支援
申請方法
申請需透過任何各區長者中心或家庭服務中心作出轉介或推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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