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的 長者每當遇到突變的事情(例如:家庭暴力傷害、被劫、被子女搶去財產等) ,他們都會感到徬徨無助。本計劃主要為有緊急需要,而且未能承擔日常膳食開支的長者,提供食物援助(一般不多於四星期),以解其燃眉之急。 服務對象 1.曾受到家庭暴力傷害的清貧長者 2.遭逢突變的清貧長者 申請條件 1.申請人必須為65歲或以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 3.申請人為綜援受助者長者 4.申請人為獨居或兩老同住的長者家庭 5.申請人缺乏親友支援 申請方法 申請需透過任何各區長者中心或家庭服務中心、醫院醫務社工部作出轉介或推薦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