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的
長者每當遇到突變的事情(例如:家庭暴力傷害、被劫、被子女搶去財產等) ,他們都會感到徬徨無助。本計劃主要為有緊急需要,而且未能承擔日常膳食開支的長者,提供食物援助(一般不多於四星期),以解其燃眉之急。
服務對象
1.曾受到家庭暴力傷害的清貧長者
2.遭逢突變的清貧長者
申請條件
1.申請人必須為65歲或以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
3.申請人為綜援申請者;或受助者;或依靠長者生活津貼為生的長者
4.申請人為獨居或兩老同住的長者家庭
5.申請人缺乏親友支援
申請方法
申請需透過任何各區長者中心或家庭服務中心、醫院醫務社工部、或立法會議員辦事處作出轉介或推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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