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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患長者電費援助計劃

目的

減輕長期病患長者,因須使用醫療器材,而導致額外的電費開支

 

服務對象

清貧的長期病患長者

 

申請條件

1.申請人必須為65歲或以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

2.申請人須長期依靠醫療器材,才可以延續生命(例如:氧氣機使用者)   

3.申請人為綜援受助者或依靠長者生活津貼為生的長者

4.申請人為獨居或兩老同住的長者家庭

5.申請人缺乏親友支援

 

申請方法

申請需透過任何醫院管理局的之醫護人員;或社會福利署醫務社工作出轉介或推薦  

 

申請程序

1. 轉介或推薦人須向本會出示與個案有關之醫療證明文件(有關文件必須由醫院管理局或政府診所醫生發出)

2.本會有權進行家訪申請人,了解其實際情況,作出審批工作    

3.合資格申請,本會將通知轉介者,有關資助的細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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