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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器贈長者計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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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的
1.為曾受到家庭暴力傷害,獲得公共房屋特別編配的受害長者,提供基本電器;
2.為曾受到市區或公屋重建,獲得公共房屋編配的清貧長者,提供基本電器;
3.為清貧長者,更換有潛在危險或已損壞的電器,避免家居意外發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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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對象
1.曾受到家庭暴力傷害的清貧長者
2.有經濟困難的清貧長者
申請條件
1.申請人必須為65歲或以上的香港永久性居民
2.申請人為綜援受助者;或依靠長者生活津貼為生的長者
3.申請人為獨居或兩老同住的長者家庭
4.申請人缺乏親友支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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電器類別
電視機、雪櫃、洗衣機、電風扇、電暖風機、電磁爐、電飯煲、電水壺、收音機、電話、電熱水爐等。 *如有特別電器需要,可與本會人員另作商議
申請方法
申請需透過任何各區長者中心或家庭服務中心、醫院醫務社工部、或立法會議員辦事處作出轉介或推薦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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